香港文化發展的瓶頸——政府政策缺乏文化觀點

作者:小西

發表日期:2016 / 08 / 29

藝術範疇:戲劇 / 戲曲 / 音樂 / 舞蹈 / 文學 / 視覺藝術 / 電影

發表平台名稱:端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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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文化政策與行政 / 場地與空間

 

無論是音樂人周博賢倡議成立的「民間文化局」,還是文化評論人黃英琦相信公民社會的「第二文化」,都是希望能夠促使文化政策由下而上改變。從他們二人的論述,我看到當下香港文化發展的一個樽頸局面。

 

事實上,香港從來不乏來自公民社會的「第二文化」力量,加上近年各界的「文化轉向」,文化的確開始變得愈來愈「有用」。例如政府的西九文化區大計,希望透過文化打造城市品牌,推動文化產業;商界逐漸引入文化包裝,打造品牌,創造人流;民間社會服務機構以文化為手段,推展社區營造工作。然而,正如不少論者所指出的,當下特區政府承接港英殖民時代的「沒有政策的文化政策」局面,在各個政策層面仍然明顯欠缺充足的文化考量。

 

在政策面前,不存在「文化」

 

就舉近日因迷你倉大火而引發的新一輪查禁違規工廈單位行動為例來說明:我們知道,由於近年樓市高企不下,市面商廈的租金又非一般文化創意工作者所能承擔,自2003年SARS之後,開始有大量文化創意工作者與團體進駐租金相對廉宜的工廈單位。然而,在現行屋宇與消防條例下,文化創意工作單位在工廈的「非工業用途」始終是違規的,且具有高度的潛在危險。故此,自文化創意單位進駐工廈以來,屋宇署與消防處便經常不定時巡查,甚至查禁。近日,香港音樂界 Live House 聖地 Hidden Agenda,便因為政府各部門的巡查行動,而即將再次停業。

 

面對自身的「半非法」處境,工廈的文化創意工作單位並沒有坐以待斃。2009年,為了回應政府在《施政報告》提出的「活化工廈」政策,一群工廈藝術家成立了「工廈藝術家關注組」,旨在「爭取以工廈為製作基地的本地藝術家的利益,短期目標為抗衡政府於2009年推出、向商業利益傾斜的『活化工廈政策』,長遠目標是關注香港藝術生態健康發展,維護藝術在香港價值體系應得的地位和尊重。」

 

無疑,在香港向來經濟主導的思維下,發展局的「活化工廈」政策的確明顯地向商業利益傾斜。事實上,自政府推出「活化工廈」政策以來,除了間接推高工廈租金,令不少真正有需要的文化創意工作者被迫離場,也促使了不少單位轉型為其他商業用途。將工廈改建為商廈、工廈迷你倉等,都是該政策下的時代產物。換言之,在「活化工廈」政策面前,「文化」並不存在。

 

或曰:香港是一個奉行自由經濟市場的城市,政府不應伸出「有形之手」,直接干擾租賃市場以至文化商品市場的規律。然而,根據文化政策學的分析,文化除了可以成為商品,為人民與政府創造收入之外,文化更是一種公民權利。

 

事實上,根據聯合國於1966年通過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草案,人民除了擁有政治、經濟、社會等公民權利,他們更擁有創造、表達、發展、參與、保存及傳播文化的平等文化權利(cultural right)。這樣說來,若果政府的工廈政策只有經濟效益上的考慮,卻缺乏文化觀點方面的平衡,人民的文化權利便會變相被剥削。

 

要知道,一個地方的政策的文化考量,決定了其人民的文化底氣和素養,也間接影響到一個地方的創造力和競爭力。所以,面對近年各界「文化轉向」的巨大變局,政府實在有必要在各個政策層面引入文化觀點,令文化觀點正式進入政策的主流。

 

讓文化觀點主流化

 

或許,大家會有疑問:所謂文化政策,不就是發展一地文化藝術的政策嗎?跟工廈政策以至政府的其他政策層面,又有何關係?無疑,從歷史的經驗得知,狹義的文化政策,一般只涉及一地(或一國)的文化藝術創作與培育。但如前所述,在「文化變得有用」的年代,文化創意產業抬頭,文化藝術成為了打造城市品牌的強大工具,與此同時,文化也成為了一種壯大公民社會的工具。

 

換言之,文化已不再局限在戲劇、文學、視藝、舞蹈等精緻藝術形式,也不再是少數人的玩意。套用英國文化研究鼻祖雷蒙.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的話說,「文化就是日常」。文化離我們不遠,它就在日常生活的每一角落。這樣說來,政府實在有必要推出一套具有文化視野與願景的宏觀文化政策,讓「文化觀點主流化」(culture mainstreaming)。

 

借用台灣前文化部部長龍應台的話說,所謂文化政策,是指「一套整合的機制,以文化為核心思維,以這個思維去檢驗政府這個機器,檢驗它本身的結構是否符合文化的發展所需,檢驗其他的齒輪是否配合文化的發展,檢驗機器運轉的方向是不是一個文化所能認可的方向。」如此說來,文化政策既跟文化認同有關,也跟一地人民的生活品質、創作環境以至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相關。而文化政策的責任,則在於成為政策的整合機制,讓政府各個層面的政策均符合一地人民的文化願景(cultural vision)。

 

當然,梁振英當初所倡議成立的文化局,大有一種政策整合的功能。但根據特區政府過去四年的施政方針,卻難免令人猜想特首所倡議的文化局會否只是一個資源整合的中央架構,將現有散落於不同司局的文化部門與辦公室接合,繼續領導香港文化往創意經濟的方向發展。政府過去一直強調自己的政策「以人為本」,或許,要真正的「以人為本」,就要首先通過民主協商的過程,知一地人民的所想所需,陶鑄一地人民共識的文化願景,讓文化觀點進入政策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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