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賴勇衡
2009 / 09 | |
《文化現場》 | |
完場的時候,工作人員名單卷動到最後是藝術發展局的標記,我忍不住拍手掌。旁人側目,因為身在電影院,常態是片尾字幕一出便離場;而我見到藝發局標記的剎那,卻作出在藝術中心完場時的反應。窘態的背後,是向來帶著「藝術」標籤的獨立電影,出現在商業場域的電影院的格格不入。
這帶來評論的難度:該以慣常看電影的標準來評價《三條窄路》的好壞嗎?技術上其實充滿闕漏。例如聲音從左右聲道之間突然切換,甚至有數分鐘的片段是完全沒聲音的;劇本的一些細節沒交待清楚……
但我想,若是換了在電影節看,就不會理會那些技術問題,因為觀眾會轉換一套「獨立電影」的標準,會體諒其資源不及商業製作,很多技術粗疏之處,諸如燈光不足、演員不專業等等都不計較。剩下還能計較的是創意、視野和深度,那些期望創作者脫離市場壓力下所能表達的。
用此視角來看《三條窄路》,就看到導演崔允信在香港電影中,於視野和題材上有所突破。其一,是故事的脈絡置於香港回歸後,作為「中國其中一城市」的處境,觸及政治和官商勾結的敏感題材;其二,是細緻描寫基督教會,卻不像那些「福音電影」一般,淺薄地宣傳「信耶穌就變好」的信息。雖然故事的背景設定在二零零三年「七一遊行」之後,電台名嘴逐一被消音之時;但電影帶出中國工業污染的問題、政治與商業勢力的勾結、教會向權勢靠攏的爭議,卻是近兩、三年才爆發為熱門議題。這使《三》的時代性勝於本土商業製作,足使瑕不掩瑜。
暑期上映的《竊聽風雲》可說是同類型的陰謀式驚慄,比較之下則可見獨立與商業製作在社會寫實題材上的分別。《竊》說的是資本家與黑勢力的隻手遮天,揭示制度邪惡。但「惡有惡報」的結局,卻為了符合大眾道德觀而落得突兀造作。戲中的警隊(政府的代表)始終是正義的,犯錯的主角也要負上代價——內地版本的劉青雲更是違反常理地私下與廉政公署合作。回歸後,香港電影業要取得內地資金和市場,除了製作上的細節配合,又要在內容上自我審查,或乾脆剪一個「內地版」。這種為「搵食」而作的妥協,正好騰出了一個空間,讓獨立製作有敢於犯禁的優勢。
《竊》那種資本與黑勢力結合的處境,其實放在內地是遠比香港貼切的。但國內審查部門當然不容許這樣的電影進入中國。《三》卻沒有這顧慮,直指幕後黑手是大企業與地方政府合作設廠,污染水源毒害居民,卻利用黑白二道的暴力和公權力掩蓋真相,維持表面的安定,與自肥的繁榮。這裡揭示的就是其他香港電影都不敢觸及,然而路人皆見的實況。內地官商一體、兵賊不分的事在媒體上常見,在電影中則是罕有。戲中警方為了保護財團而封鎖相關證據,故意往錯誤方向調查的情節,更顯示出創作者已對香港政府失去信任,警隊不再是政治中立的「正義朋友」。
這是回歸後逐漸瀰漫於社會的集體焦慮。在龐大的政治和經濟壓力下,香港向來引以自傲的法治和專業等制度被威脅。「胡仙事件」、人大釋法、警方對示威者濫權等事例,令人對建制的疑慮日益增加;當越來越多人在工作上需要「北上」,就更驅使人成為「同流者」——靈活變通不是香港人特性嗎?
《三》的主角所屬的傳媒、警隊和教會,本來都是肩負獨特使命的監察者,有比大眾更高的操守和理念,守護社會價值,不致混亂崩潰,但《三》卻是針對這些體系的腐敗。主角所走的「窄路」,就是堅拒同流妥協。其實教會執事、警隊女上司和雜誌編輯等似是站在三位主角對立面的角色,並非大奸大惡。他們其實理解主角們的心態,大概都經歷過那「理想」,打滾了一段日子,碰過釘後就懂得「趨吉」和「避凶」,像雜誌編輯在「我們是新聞工作者」和「始終是市場主導」兩個立場間隨意轉換而面不改容。從「理想」的窄路走上「現實」的寬路,是「成熟」的表現,所以主角的堅持在他們眼中,是「細路仔」及「不安本份」,但到底的問題還是「阻住大家搵食」。戲中諷刺得最狠的,是那位營商的教會執事,希望牧師不要在電台節目批評大財團,免得影響自己生意——他後來更是出賣牧師的「猶大」,使牧師幾乎命喪槍口之下。
「窄路」所象徵的,是一些基本價值和原則,受到社會和經濟的壓力,而其可貴正在於走窄路者抵受環境的逼迫,以及同行者日漸疏離的獨單,保留著「我不是想做好這份工作,而是想做對一件事」的尊嚴。尊嚴或許是香港人回歸後或北上時逐漸失落的其中一種身份憑藉。以前笑內地落後不文明,現在則要背靠祖國卑躬屈膝。值得細味的是,主角的重要支援竟是來自國內,那孤獨的公安和前記者陳傲雲,即使環境更艱難但仍有所堅持。這也是國內實情,為香港這邊開始掙扎的人帶來盼望。
崔允信拍這題材敏感的電影,為很多苦苦堅持著的文化帶來鼓舞,也帶出「第四條窄路」的可能性——專業和建制以外的路。《三》的第一男主角阿立其實是一個身份模糊的人:以前是警察,現在像小混混卻又不是古惑仔;他以舊日警員編號「6277」作綽號,偶爾裝警察盤問古惑仔。他帶著殘餘的使命感和查案的能力,卻沒有建制的掣肘,因情義而走去追查命案背後的真相,才把女記者、警察和牧師幾方牽引在一起。可說他在各方面都是「業餘」的,就像陳傲雲以前在中國當記者,現在成了酒吧老闆,自問愛財,卻仍有記者的社會脈絡和好善憎惡之心,才能幫助女記者把香港傳媒掩埋的事情在國內媒體報道出來。雖然導演為記者、警察和牧師安排開放的結局,沒有說他們被解僱,但可預見他們也不會待多久。想像牧師最終離開教會,在電台傳揚社會公義的信仰;女記者離開雜誌社,到「獨立媒體」當民間記者……或許更能綻放光芒。就像拍攝獨立電影的人,在「業餘」的場域保留從「專業」剝落下來的原則和追求。這就是第四條窄路,是「靈活多變」的另一種演繹,重點還是有否持守著一些原則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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