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洪思行
當藝文新聞上港聞版
若然「當藝文新聞上港聞版」是一句歇後語的話,那麼後半句應該是「多數不是好事」。相信大家還記憶猶新的藝評獎事件、西九戲曲中心建築費超支和英文名稱爭議,它們不是醜聞,就是具爭議性,負面的新聞。只是偶然才會在報紙出現一些關於文化政策的中性新聞。
近期火辣辣的例子當然是「香港芭蕾舞團《紅樓夢—夢紅樓》刪戲事件」(下稱港芭事件),它甚至「榮登」報紙頭版,即使不知詳情,大抵絕對不會是什麼好事。看看各大報章的報道,不論是對事件發展的報道、還是德國多蒙特芭蕾舞團藝術總監王新鵬訪問、一些藝圈中人的意見,重點都是在抨擊港芭,做法不專業,不尊重劇創人,甚至有政治審查、自我審查之嫌。
筆者不是政治專家,只能憑自己對文化圈的認識和自身的經驗來評論此事。從目前已得的資訊,香港芭蕾舞團(下稱港芭)的說法無法令人信服,觀眾明白與否固然是一個創作考慮,但不會是最重要的考慮,否則的話,是不是每一個動作都要加字幕來解釋?有時候,故弄玄虛,令觀眾不明所以,以刺激他們思考,引發更多閱讀作品的方向,更會是創作者樂見的。何況改不改、怎樣改的決定權應該在於創作者,而不是董事局,這是基本的尊重。
因此筆者相信港芭把敏感情節刪除,實屬自我審查。至於他們是否真的受到政治壓力,還是傳媒杯弓蛇影,本人無從判斷。但是若說中共政權的操控已伸展到香港,或是本港藝團和創作人自我審查成風,未免過於武斷。事實上,正如資深劇評人陳國慧在其文章〈劇場在香港:可以有多政治?——從近年作品看香港政治文化與創作〉指出,香港的劇場作品從來不乏政治性,由「東宮西宮」系列,到《誰殺了大象》、《漂流》、《耳搖搖》、《教授》等本地劇作,都或明或暗地涉及政治。而根據《亞洲週刊》報道,與《紅樓夢—夢紅樓》同期上演的話劇《鄧麗君》,劇作者沙葉新堅持要加入關於六四的情節,可見香港的創作環境仍然是相當自由,港芭事件是個別事件。當然藝文界不能掉以輕心,應引以為鑑,勿自我放棄當下的自由。
藝團董事「無王管」
這事件還帶出另一個話題,就是藝團董事的權力會否過大,一位董事的意思能否左右藝團的演作。目前,不論是藝團,以至各文化機構,要成為董事,首先需成為會員,在董事提名期間要得到會員的提名與和議,成為候選人後要經過會員提票,獲得足夠票數便告當選,整個程序和一般選舉無異,因此理論上董事的權力來自會員。董事只負責重大行政事宜,他們固然可以對藝團的演出作品提出個人意見,但最終決定權還該落在藝術總監手上。
不過,上述機制在實則操作上,很多時候都是朋友間相互推薦,對於當選董事的管治作風,都是出於一個「信」字,很少考慮其背景。至於掌控的權力方面,更完全靠董事自律,若然某董事「踏過界」,干預藝術創作,作為下層的管理和創作人員,除了冒險「企硬」反抗外,根本別無他法。而且在這個制度下,董事會作為最高管理層,當然不會設立罷免機制,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即使有,沒有第三方獨立組織介入(就像司法部門是獨立於行政、立法部門),任由董事會把關的話,最後也只會淪為自己人查自己人,毫無信服力。
因此,要令董事問責,就自己不當的行為而引咎辭職,必須有強而有力,且持續的外部壓力,而這種壓力來自媒體對事件的長期深入的報道,逼使相關藝團和董事會作出回應。
報紙對藝文新聞愛理不理
可是,一直以來,這種影響力的發揮有限,箇中因由,就是傳媒對藝文界缺乏長期關注。它們都是待大事件發生才去報道,而那些大事件都是政治性較重,像港芭事件涉及政治審查。或是事件本身的政治性不大,但傳媒的報道角度和手法,都會把事件引導至政治層面,如藝評獎事件,它的聚焦點應該是比賽的設計、其認受性、評審準則、評委人選,傳媒卻將重心放在內地得獎者、其文章及林沛理身上,結果藝評無故成為中港矛盾的磨心,被大眾借來「抽水」,無助推動藝評文化發展之餘,還使公眾對香港藝評留下負面印象。
為何傳媒對藝文新聞愛理不理?筆者為此問過一些記者朋友,他直言「報紙不是NGO」,報館是要賺錢的,編輯決定要報道什麼,首要考慮是讀者的口味。他以港芭事件為例,從港聞版編輯的角度來看,中共在香港的政治干預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讀者不會感興趣,無需多花版位報道。另外看過表演的人數有限:文化中心大劇院共有1734個座位,《紅樓夢—夢紅樓》演了十場,假設每場均滿座,觀眾人數都不過萬八,論影響力怎及影響全港的HKTV事件?再者,港芭事件對一般大眾來說不是必須要知道的事,也就是說即使讀者不知道這件事,他們並沒有什麼損失。
他又稱很多被文化圈人視為重要的事件,其實都不是真的那麼重要。他引用早前香港藝術發展局(下稱藝發局)選舉來解釋,各候選人辛辛苦苦透過直選入局,也不代表他們能完全掌管當局的資助決定,因為還有一眾被委任的委員。何況藝發局的資助金額不過億元,這個金額比起其他公共政策的開支,簡直是不值一晒。所以就算是次選舉過程如何出了亂子,也得不到各大傳媒的關注。
一般報紙副刊雖仍有文藝新聞,但它是以「節目導向」為主,即介紹將上演的節目、訪問相關藝術家,很少談及制度。儘管部份報紙副刊對文藝界的關注較多,如大公報、信報,但那些報紙都是有特定讀者群,讀者人數不算多。就算是走大眾化路線的明報,它的星期日生活偏重於電影及文學,對表演藝術著墨較少。而且,據另一名前記者朋友表示,報紙編輯和記者有時會利用副刊中的訪問,借受訪者的口來表達他們自己想說的東西。例如近期有篇關於香港HMV新老闆胡景邵的訪問,文中先談論他對HMV的未來計劃,慢慢轉移至他個人聽音樂的習慣,然後忽然筆鋒一轉,記者問他對HKTV事件有何看法。兩者雖未至於風馬牛不相及,但關聯不大。記者問這條問題,背後目的無非是借胡景邵來抨擊政府。
持續報道更為重要
反國教事件最終能令政府讓步,黃之鋒等人自然功不可抹,但若不是傳媒一直報道他們的行動,引起社會關注和輿論討論,令市民了解事件,讓事件升溫發酵,事情可能有另一種發展。由此可見,傳媒的持續報道對事件的發展有關鍵的作用。
同理,港芭事件還有很多細節仍未清楚,誰應為此事問責辭職,這些問題還有待傳媒追蹤報道。可惜傳媒並不重視,即使文化圈有進行相關的後續討論,報紙大多會「冷處理」,使討論成為小圈子的事,失去令大眾關注問題的機會之餘,亦遑論起制衡董事會權力的作用,使一個能帶來實質改變的契機白白浪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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