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ony Gormley 之更上一層樓?

作者:查映嵐

發表日期:2015 / 11 / 28

藝術範疇:視覺藝術

發表平台名稱:立場新聞

發表平台類別:新聞/文化/藝評網站

主題:自選藝評

 

兩星期前《視界香港》上蘋果動時剛巧不在港。回港後雖然每天路過中上環,卻未有看到 31個雕塑中的任何一個,正納悶着,直到這個星期某天在公司 canteen 吃飯才赫見鼎鼎大名的人形公仔就在對面天台,當然馬上集郵,而且特地跑到樓下從另一角度視察一番。

 

當代藝術界流行玄乎其玄的藝術家自述,Antony Gormley 這篇應該算是比較好懂,但也要扯上天體物理學、宇宙的邊界,又用上符號學述語,形容雕塑為「指示性複本」(indexical copies),其實應該就是藝術家身體倒模的意思。「(雕塑)標誌着一個存在於特定時間的特定身體,也是一個可以屬於任何身體的主觀場所,標示人體在廣大宇宙中佔有的空間...... 雕塑眺望遠方的地平線——我們在地面上無法看到的,天與地的交滙之處。*」換句話說,在藝術家的想像裡,那個凝固倒模的時間點的身體,一方面是主觀、獨特、僅屬於藝術家一人的身體,另一方面是以人類的一般性身體為意指。然而那些人體的複本不僅是天際的模糊身影,31個雕塑之中,有四個是在地面,大家看得清楚,那分明是擁有男性性徵的男體,我作為女性應該如何代入,怎樣可以把它當成「任何身體」——包括我自己的,非白人男性的身體?

 

「作為藝術家倒模的雕塑可以標誌任何身體」,不過是藝術家一廂情願的想法。事實上他為自己的身體製作數十個複本,放置於城市的頂點(中環摩天大樓頂層不但在物理上是高處,在城市的集體意識中也是社會的頂峰、大資本的象徵),倒像孫悟空「扯把猴毛,吹口仙氣」就變出許多分身,此舉明明就是佔據近似「超人」(有超能力那種超人,不是李超人)的位置,以上帝的視角傲視這座城市,我無法不視作高度自戀的表現。當然自戀本身無罪(以往就曾有心理學家指出自戀者有較大機會成為藝術家),但披上公共藝術的外衣則難免令人感到厭煩。

 

所謂公共藝術早就成為一種世界潮流,同時也備受批判多年,討論縱然複雜,但也可以姑且約化為兩個基本問題:怎樣公共,誰的藝術?關於公共藝術的倫理,此處援引美國評論家 Lucy Lippard 在 ‘Looking Around: Where We Are, Where We Could Be’ 一文的觀點:「並不是所有被稱為公共藝術的作品都配得上這個名稱。我對公共藝術的定義是作品必須關心、牽涉、挑戰觀眾,不論形式,可以是為觀眾而作、或是與他們共同創作,但必須對他們抱持協商的態度,同時尊重社區與環境。餘者不管多大型、顯眼,難以迴避,即使是備受關注的話題之作,都仍然屬於私人藝術的範疇。*」人們當然可以為 Antony Gormley 辯護,說《視界香港》在跳樓之都放幾十個疑似企跳人形公仔,確實「挑戰」了香港人的感知邏輯,但這不僅是後設的說法,而且一來作品的形式(比如說雕塑的造型)並不支持這個詮釋,二來作品根本無法處理自殺的議題,不過是擺放的位置導致誤讀,而這種誤讀也沒有創造性可言。此作號稱香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公共藝術項目,對上了 Lippard 關於「大」的論點,卻不見得有關心、牽涉(involve)觀眾的地方,既從未與觀眾與社區溝通或協商,當然也遑論尊重。

 

說到這裡,我想起另一件說不上很喜歡的公共藝術作品。在越後妻有大地藝術三年展有一件在棚田裡的作品名為《稻草人計劃》,創作者是巴西籍日裔藝術家大岩Oscar,同樣以人體作為創作原形,他在2000年把梯田主人一家的剪影製成紅色人形立牌,充當現代「稻草人」放在田的各處。作品非常直白,難言挑戰性,但至少觀眾得以參與其中,製成的真正是屬於他們的作品。至於社區中的其他人雖然不是作品一部份,但這些「存在於特定時間的特定身體」對他們來說還是有一定意義吧,比如說看到如今已是高中生的少年以手抱嬰兒的姿態凝固在田間,大概會產生某種情感連繫。那些人形無法代表所有村民,但總是來自社區記憶的內部。Lippard 對「公共藝術」的另一批判是,「以往藝術經常被利用為殖民主義與軍事擴張主義的宣傳工具,而直到現在許多當代公共藝術仍然是為既存的權力結構(尤其是發展與金融)充當喉舌。」《視界香港》從選址到合作機構都符合了以上描述,在執行上則卻沒有公共性可言,可否稱作「公共藝術」實在值得商榷。Lucy Lippard 的文章出版於1995年,到了2015年,這位活躍於國際藝壇的明星級藝術家一邊販賣公共,另一邊卻對這二十年來關於公共藝術倫理的討論置若罔聞,這才是最令人難堪的。

 

對我來說《視界香港》的價值有二:(一)相信總有對作品感興趣的人,會抬頭尋找27個在高處的雕塑,只可惜雕塑的造型也太不突出,吸引人抬頭仰望天際線的效果應該很有限。(二)最初出現的幾天惹來跳樓驚雲,有途人報警,算是煩到少少班警察(注:朱經緯已經逍遙法外一整年,黑警問題未解決,未解決,未解決)。除此之外,大概就只是為評論人 JJ Charlesworth 去年提出的「the noisy, empty celebration of the artist-as-ego (or ego-as-artist)」這一當代藝術圈潮流再添一筆吧。

 

 

*文中所有中譯均為本人的翻譯,露西・利帕的引文以〈量繪形貌——新類型公共藝術〉的版本為基礎。